一、招聘计划
东阳市建筑科技研究院单位共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考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符合所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其他资格条件。
3、凡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招聘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11日-7月31日;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现场审核的形式组织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①报名者须采用email将报名表、近期证件照、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证据(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和自制简历电子版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67013790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东阳市建筑科技研究院招聘;
②报名者须在8月4-6日9:00至17:00持报名所提交扫描件的原件至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1楼109办公室进行现场校验,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校验联系人:吴先生(15067103372);
③用人单位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全者作不合格处理。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号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东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dyrc.gov.cn/)公布。招聘单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④脱产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的资格参加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土木建筑相关知识等。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8月14日(如因疫情导致政策变化,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3倍,该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前三天,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者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5)人员录用后设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为月发金额的80%,转正后补全试用期薪资。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专业要求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4、“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时间计算到2021年6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6、本公告由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0579-89317562(住建局)、0579-86675215(人社局)。
点击下载>>>东阳市建筑科技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v.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