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本次计划招聘140人,详见《新洲区2021年度新成立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4、要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具有符合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学生;
5、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1年7月6日至7月9日,应聘人员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8日9:00至7月16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考生注意留存。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需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
2.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8日12:00至7月16日18: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6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可保留。
3.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19日12:00至7月23日17: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岗位不参加笔试,无需缴费)。报名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新洲区新成立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等,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笔试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进行。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要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经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免笔试岗位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2.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3.接到资格复审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一般性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要求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进行专业性面试。面试前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应试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加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不低于60分,具体分数线以面试公告为准,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争议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结合体检流程和相关政策提出处理意见。
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洲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新进人员岗位认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年限,一般为五年。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新洲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四)本次招聘事宜,由新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9352648。
(五)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7-893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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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新洲区新成立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a.xlsx
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