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如东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6名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时间一年(自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普查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统计、财会、金融、贸易、经济类专业优先,所有应聘人员需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2日--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休息天除外)
2.报名地点:如东县劳动服务总公司,报名联系人:於维军、袁季红 ,联系电话: 84531968、68128559 ;
3.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所交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原件除外)。
(二)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能力,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2018年 9月份开始上班,上班地点在如东县高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四、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每月工资 2550元,按月发放,人员保险按县相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如东县高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东县高新区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