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21年度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5日及以前出生),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5.具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于2021年7月(含7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缴费、笔试等事宜待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后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及“七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的比例,招聘对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代码为:2021005、2021012、2021014、2021022、2021035、2021090、2021092)岗位,报名达不到3:1比例的,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3:1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及“七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
笔试加分审核。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笔试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黑龙江省内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相应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时。
审核时需填报《2021年度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材料》(附件三)相关材料。需提供: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2021年度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批表》一式2份;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④“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⑦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⑧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对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
(2)确认面试资格。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下载附件2:《在职人员报考证明》,本人填写后由现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进档案袋);如果所报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社保部门盖章或用人单位盖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单位盖公章),同其他必需材料一同审核。所需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及“七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科目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发布在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及“七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参加考核或者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为指定公示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
4、咨询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64-8252325、0464-8252327
监督举报电话:0464-8252318、0464-86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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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s.xlsx
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