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地点:仪征市十二圩扬子学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刘长洲13773354428)。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报考人员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合格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⑥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⑦一份个人简历说明。⑧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年龄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报名方为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两部分,采取绘画、弹唱、舞蹈三项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方式,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符合上述面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符合上述面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说课成绩占50%、绘画、弹唱、舞蹈三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说课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察与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仪征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联合十二圩工作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办法实施。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执行所在单位同类人员的基础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按照十二圩工作局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36012。
本简章由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1377335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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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十二圩工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