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课教师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开阳县“两自一包”试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和我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决定开展2018年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4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中的优秀相关专业人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2018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上午2:00至4:00。
报名地点: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的考生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现场填写《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报名点上公布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kyxzx.cn/)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设在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六、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专业课教学课堂技能考核或专业实训指导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其中建筑和轨道交通专业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课教学课堂技能考核的方式,即采用授课、说课的面试方式;汽修和广告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用实训专业指导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
根据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1:6(含)内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将在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按照总成绩顺延递补体检人员;若顺延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者顺延递补为体检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的教师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我校编外自聘专业课教师,实行“一年一聘”,即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2.本次招聘的教师待遇,严格按照《开阳县“两自一包”试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即为自聘教师享受与县域内新招聘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和奖金待遇,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课编外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网站(见附件)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0851-87223525;监督电话: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