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才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10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半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可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工作需要进行补录。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
(三)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716室。
(四)报考咨询电话:0755-28902673。
(五)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近三个月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版即可);
5.计划生育材料(注:已育或已孕人员提交《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未育、未孕人员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上述资料中,证件及证书类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人员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在该岗位拟招聘人数5倍以内(含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5倍以上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或面试成绩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本次笔试与面试工作由我局具体实施。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优才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可从人才备选库中递补。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有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正式聘用后,与优才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作。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前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正式聘用。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8月2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8月2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五)岗位要求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7年8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8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8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