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充满感情,能够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2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4.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5.年龄:18至35周岁(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
6.根据工作需要,需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担任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中路3号,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六楼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可在下载附件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
(四)资格审核
我局对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参加面试。审核资料时,须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雇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雇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的评定按测评要素评分,采用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初步定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及雇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选,拟雇人选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雇人选,办理雇用手续,由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签订合同的招聘人员将由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管理、调配。
五、工资待遇
统一执行麻章区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年3.6万元(含购买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59-330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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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湛江市麻章区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人员职位表x.xlsx
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