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人员(不含专升本、专插本)。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13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进入“2020年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jsyzp2020)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由省人社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通用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加分后)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面试事项。
(二)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成绩相同的,视为面试并列。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核,并出具考察材料。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考试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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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