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为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应聘成功的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其他单位一般不得借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在泰华大厦2307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提交资料要求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以及招聘条件中涉及的其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所有资料均须提交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回),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办公室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200107岗位增加“实操”测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视为该岗位面试或实操并列)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3(实操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或实操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者将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
(二)实操
实操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实操考核。实操考核时间为20分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实操考核顺序。实操考核主要测评该岗位职业技能操作能力。实操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成绩相同的,按实操成绩的高低来确定)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者将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759—319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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