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二)网络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7日下午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网络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要求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及单位名称+姓名+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wjw_zzrsk@bjdx.gov.cn。网络报名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黎老师,(010)602814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