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社会在职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数量和条件见附件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他专业目录。
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9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以附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表名称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应聘岗位。
3.提供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等。博士后出站人员还需提供已具备博士后出站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
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通过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院安排,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复查资格条件,查阅人事档案。
3.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有递补资格)。递补后,招聘岗位确无合适拟聘人选,取消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83473348
电子邮箱:40402575@qq.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单位网址:www.cigem.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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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a.docx
2021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x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