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二、招聘岗位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共招聘34人,具体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具有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四)身心健康,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并获学士学位的基础上,符合招聘岗位对学历的其他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相当于)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8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至8月28日16:00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其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项目生,请将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一并上传;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人员,请将佐证材料一并上传。
3.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证件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⑧应聘人员需关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专业技能考试和试讲(面试)不收费。笔试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按时将费用交至指定账户,并附考生姓名及报考岗位信息,具体缴费通知见附件3。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2.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
3.说明事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适时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笔试加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加试讲3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岗位序号为001-010的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试讲。
(2)岗位序号为011-017的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岗位序号为018-022的招聘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先专业技能考试后试讲。
3.考试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其他应聘人员可在公布名单5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现场确认。进入试讲(面试)的人选和直接参加试讲(面试)的人员,须本人参加试讲(面试)前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报名表两份(报名系统生成表和附件2各一份);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④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⑤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身份证明;⑥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或打印试讲(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现场确认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后续公告。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报名表两份(报名系统生成表和附件2各一份);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④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及相关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进入试讲人员名单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试讲(面试)。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试讲(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考试疫情防控
按照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适时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会议讨论决定。
八、咨询监督
(一)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451-86311957。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451-87733364。
(三)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电话:0451-826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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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