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官招聘计划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计划招聘军训、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教官6名(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教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为人乐观、积极向上,无不良嗜好;
3.熟悉军事训练,能独立开展军事训练课程;
4.语言表达清晰,声音洪亮,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5.够吃苦耐劳,对师生有爱心,善于与学生沟通,具有高度责任感;
6.品行端正、有担当、执行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有技能方面的特长;
7.高中含职高及其以上学历;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优先条件
师范、体育或警察院校毕业的本、专科大学生优先录用。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九华村六组)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官报名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退役军人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简历(受教育及工作简历);
(3)能证明自己能力的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现场进行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09:00
3.面试地点。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4.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在本市区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拟聘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考察通过的,向社会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合同
由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与新聘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试用一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或者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新聘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为封闭式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未经同意,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管理方式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底薪3000元/月(含保险)+绩效考核工资计算;工作期间(含试用期)生活补助240元/月。
(二)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财务人员在教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电话:1898122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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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官报名表a.doc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