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扬中市户籍,具体如下:
⑴本人具有扬中户籍,户口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
⑵夫妻分居两地,配偶一方已经具有扬中户籍,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双方都具有扬中户籍,子女是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⑷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非扬中户籍报名者。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岗位要求(详见附1)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专业要求为:机电控制类。具体专业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3.从事沿江闸站一线运行管理、巡堤检查工作,需日夜值班,适宜男性。
4.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㈢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编外用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㈠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人社局一楼西侧),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扬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2)。报考人员须携带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详见附3)。
3.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将安排集中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㈡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5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和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成总成绩将在面试后3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公布。
㈢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水利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扬中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㈣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严格遵守《扬中市水利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4)。
三、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和市人社局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511-88322524
监督电话:0511-88363312(纪律监督)
0511-88395299(业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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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疫情防控要求v.docx
扬中市水利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