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博士后人员;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材料,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8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填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网站发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人员,不再通知。报名人员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占6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名单,围绕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和审核个人档案。如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以及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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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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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1年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计划表b.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