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县历阳镇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推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和县历阳镇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和县历阳镇幼儿园2018年计划招聘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师范类专业。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⑶经政府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⑷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生;⑸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日至5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时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和县历阳镇幼儿园园长办公室(联系方式:15385116608、0555-5313052)。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方式:采用集中报名方式。
5.资格审查:由和县历阳镇幼儿园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笔试方式招聘;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科目为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两科:
(1)专业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专业知识:主要为部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所确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等,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了解考生是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和幼儿,是否有奉献精神和爱心等。条件允许时可考察考生“弹(弹奏)、跳(舞蹈)、唱(唱歌)、说(讲故事)、写(简笔画)”五项或其中部分项目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考试时间为2018年 9月8日上午9:00~11:00。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折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若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再则以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采用面试的,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聘人员在本学区统一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和县历阳镇幼儿园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要求同上)。
五、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3.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工资待遇
和县历阳镇幼儿园负责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县财政对每个服务岗位每年补贴2.76万元和相应的社会保险金(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标准购买养老、医保、工伤等五险)。
5.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人员管理
和县历阳镇幼儿园负责对上岗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和县历阳镇幼儿园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