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菏泽市定陶区水利监测中心招聘计划为5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在职学历报考的须在2021年9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tswj2021@hz.shandong.cn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电话”。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9月13日17:3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定陶区水务局对报名信息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审查时间变更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定陶区东丰路东段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⑴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⑵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在职学历报考的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⑶身份证;⑷1寸近3个月内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⑸《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在职工作人员需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急需紧缺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核销的招聘计划是否调剂,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计划调剂的,进行公告。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地址同现场资格审查处。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最低成绩出现两人以上分数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如同一个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高、年龄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关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考生参加考试需全程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定陶区人社局0530-2223693
定陶区水务局0530-2299816
点击下载>>>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水利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ss.xls.xls
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ss.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