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原则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至公告发布之时),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6、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8月17日日为界。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需求岗位
需求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8月31日18:00
查询报考情况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yj5788018@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主管单位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科)(菏泽市泰山路5001号菏泽市应急管理局321房间),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任材料等证明工作经历材料原件;目前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准考证发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两证一码一书”)进入考点参加笔试,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费用按规定收取。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待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中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研究同意。
(一)考察
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有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菏泽市公招考试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范围内择一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等事宜。
七、其他
1、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环节均需提供《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请考生做好相关健康监测记录。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4、《岗位计划表》中的化工行业依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二条进行认定;工贸行业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7号)进行认定。
5、本《公告》所列内容及未尽事宜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0530-5788018
监督电话:0530-5788013、5788076
附件:
2021年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hz.xls
2021年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hz.doc
2021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hz.doc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