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985年9月1日之后出生,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学历、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失信惩戒对象;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9月13日(周一)10:00至2021年9月18日(周六)17:00;
2021年9月29日(周三)10:00至2021年10月9日(周六)17:00登陆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此次招考的笔试为计算机类考试,主要考核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周日)上午,时间:9:00-11:30。
(三)笔试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和合格线将于2021年10月15日(周五)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资格初审开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资格初审人员。
考生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其它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要考核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另行组织加试决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2021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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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doc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 (4).xls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x.doc
2021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x.doc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