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高;
2.具备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和大局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2)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198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直接到黄埔区萝塱中路87号A2栋305室报名。(联系人:饶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2020;徐先生,联系电话:020-82393569)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在审核后退回。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期间如无法提供的,可在考试前提供。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以及综合文字分析能力。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成绩为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s://www.hp.gov.cn/)公布。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不适合聘用的,根据需要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相应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张小姐,020-82112006。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合同年限及待遇
(一)合同年限。
本次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暂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因政策原因未能续签合同的除外)。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黄埔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需要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前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承诺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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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b.doc
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a.doc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