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人数:巡查专员1名、执纪审查审计岗2名。
(二)岗位职责:从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
(三)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的(含当日);
3.5年及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监察系统工作经验;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持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60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2021年9月11日—2021年9月23日,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4号楼305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不受理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的报名,逾期不接收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2.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不齐全或错误,造成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3.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4.职称系列及职称专业参照桂职办〔2020〕42号文;
5.请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能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按无相关材料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451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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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清单x.docx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