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15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发布《黄梅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梅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登录111.47.186.137:8008进行网上操作。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资格初审
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报名网址(111.47.186.137:8008)查询审查结果。
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9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9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9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缴费确认
考生请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面试考试费按照每人50元收取。
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713-3369309。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试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试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试镜形式进行,内容为模拟现场主持和现场新闻播报,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
①模拟现场主持:考生现场抽题、现场准备并作答,考官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
②现场新闻播报:考生在电视新闻演播室现场播报1篇新闻稿并录像,考官观看播报视频录像并评分,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县融媒体中心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保留该岗位招聘计划。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试镜)总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笔试,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笔试阶段。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考两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科目及内容。针对招聘岗位特点,按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设考。具体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2)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原则上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入围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笔试。笔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面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4)发布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笔试相关事宜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面试、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70%和3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面试总成绩计算:《模拟现场主持》×40%+《现场新闻播报》×60%。
(3)笔试总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试镜)总成绩×70%+笔试总成绩×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试镜)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综合成绩、面试(试镜)成绩都相同时,则以模拟现场主持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三、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聘用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四、公示及备案
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梅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梅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应聘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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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资格条件m.xls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m.doc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疫情防控须知m.docx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考试安全承诺书m.docx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