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3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一)笔试;(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成绩查询办法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s://rsc.nua.edu.cn/)。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27
联系人:权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联系人: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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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