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考试招聘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男汉语播音员1名、女藏语播音员1名。详见《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或曾经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4.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的;
5.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及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入面试考核(所报岗位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取消本岗位考核聘用计划)。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5.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海晏县湟水大街2号海晏县融媒体中心(海晏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多杰旭日
联系电话:15597400900
(二)考试测评
1.考试方式。考试聘用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男女播音员主要考察播音主持专业技能、形象气质、言语表达;考试分为试镜演播、面试两个环节。
注: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岗位满3年以上者在总成绩上加2分;持有新闻记者证、播音主持人证或者新闻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总成绩上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表中填写加分条件。
考试内容。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试镜演播、面试两个环节。试镜演播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1.试镜演播(占总成绩60%,限时10分钟)现场播报指定新闻稿件(300-500字),候考室熟悉稿件时间设定为5分钟,现场播报时间设定为5分钟。
2.面试(占总成绩40%,限时15分钟)
(1)即兴主持;
(2)新闻现场出镜;
(3)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试镜演播、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若所有考生总成绩全部低于60分,则取消本岗位聘用计划。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试镜演播成绩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晏县电视台、“海北新媒”“河清海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政审
(一)体检。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体检由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后由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体检费按收费规定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2021年海北州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政府雇员人员通过考核的考生,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填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六、公示、聘用
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晏县电视台、“海北新媒”“河清海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复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基本薪酬,持本科以上文凭的汉藏播音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励工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试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工作年限满2年后,年度考试为合格以上的,实行按资历浮动制。(次年每月增加100元)。年度考试连续三年优秀的,在每月增加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的浮动,达到上限时不再浮动(每个岗位上限1000元)对聘用人员应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县财政统筹保障。
2.绩效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并根据方案从融媒体中心下属的海晏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收入中发放。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二)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考前一天纸质版“信康码”。建议考生前1日将24小时有效的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打印,确保可快速进入考点。
(三)请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一切正常的考生要及时进入考场待考,以免耽误考试。
(四)请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1只,科学佩戴口罩。
(五)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九、招聘工作纪律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海晏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70-5901555(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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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政府雇员播音员岗位表m.doc
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m.doc
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