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条件:截止2021年9月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已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2)。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栾川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5)和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6);
(6)政府购岗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以试讲加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7)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等。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分×70%+结构化面试成绩100分×30%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7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中国栾川网网站,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各个环节提供个人防疫承诺书(见附件8),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有关要求
1.加分对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栾川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请注意查询。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于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详情请登录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咨询电话:66831543、监督电话:66822273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3: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
附件6: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