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招聘,具体岗位、岗位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个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报名。
(2)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sjsj2262@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当天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严格保密。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上思县建设大厦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刘心如,联系电话:0770-8512262;18807808709。
(四)报名材料提交及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面试和考核
由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现实表现确定),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六、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上思县机关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二)正式聘用后,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岗位性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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