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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安徽省阜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人)

时间:2021-09-25 22:22:02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和要求,因工作需要,阜阳市下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经核准,2021年下半年阜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24日起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fy.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9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备案、签约聘用。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下半年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0月1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16日23:00前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0月18日至21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yrsjsyk@126.com,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2021年下半年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2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4个小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统一发布。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0日上午9:00后直接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021年11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清河东路579号,市人社局1号楼205,联系电话:0558-227300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健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备案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73009(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下半年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1、2021年下半年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4108449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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