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8日后出生);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后出生),最低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1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60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3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等。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考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或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的,由学院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满分为10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3.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六楼60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若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出现并列,则进行复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面试成绩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引进对象。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535361(赵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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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