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参加人才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6.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凭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报考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省级人社部门印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引进对象专业技术职称为湘西州外评审的,聘任时需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职称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4.吉首市在编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备注:市人民政府网→招考信息)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发送至js2813511@sina.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填写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的原件。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在2021年7月31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④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引进计划。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次数均不超过两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主要优惠政策及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需签订5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照《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吉人才发〔2021〕1号),在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全日制重点本科学历人才安家费2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4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2万元;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15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30万元。
(二)住房保障:引进人才5年内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全日制重点本科生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000元/月,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500元/月标准发放。
(三)购房补贴: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市内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四)配偶安置: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配偶在体制内的副处级以下行政级别、副高以下职称的,调入我市按照全市岗位需求对等安置工作;体制外配偶根据个人专长在市属国有企业优先聘用。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需签订5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照《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在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六、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28135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
2021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docx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