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情见《2021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人事科(门诊楼三楼)
咨询电话:0550-352332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和5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
(二)考试方式
笔试(60%)+面试(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1日17:30分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岗位计划表,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现场评分
面试对象:各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可增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5.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近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由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医院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021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