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学院师生健康,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医生、4名护士,招聘人员纳入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二)年龄要求:初级岗位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初审及缴费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报名成功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及初审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室。
报名所需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现场报名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需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费
各岗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3.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专业技能测试
医生岗位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护士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恰当使用设备和用具,熟练完成操作任务的专业基本技能,以及安全操作、职业规范、节能环保、以病人为中心的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医生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护士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医生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护士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技能测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医生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护士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如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相应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监督电话:0635-837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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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