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落实省、市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11﹞20号)文件精神,现拟对全县乡镇敬老院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莲塘敬老院院长 |
2108101 |
1 |
莲塘敬老院会计 |
2108201 |
1 |
向塘敬老院院长 |
2108102 |
1 |
向塘敬老院会计 |
2108202 |
1 |
泾口敬老院院长 |
2108103 |
1 |
蒋巷敬老院会计 |
2108203 |
1 |
冈上敬老院院长 |
2108104 |
1 |
塘南敬老院会计 |
2108204 |
1 |
黄马敬老院院长 |
2108105 |
1 |
三江敬老院会计 |
2108205 |
1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人品正派,有奉献精神,对老人有爱心、孝心,热爱敬老院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条件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还需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证或会计类专业毕业生。
3.性别不限,女性25-35周岁、男性25-4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25周岁以上指1996年9月30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限南昌县户籍,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工作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8)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及材料:①本人携身份证(或新社保卡)、毕业证、户口本及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附件1并填写)纸质版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②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笔试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已报名考生均可参加考试,会计和院长岗位需分别达到所有会计或院长岗位正常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方可入围)。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和政审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在此岗位方才享受此待遇。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和试用期工资,合同期采取五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的退休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工资根据其学历、工龄、职称等参照事业单位薪资结构核定,试用期半年。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其它福利待遇由乡镇按同类工作人员核发,并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管理。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index.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民政局85711052。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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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