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文字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
5.温州市户籍(包括各县、市、区);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财会类专业。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我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三、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qjhb@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瓯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岗位”,原件在面试后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
(1)《瓯海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555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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