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开放大学网站(www.ntou.edu.cn)和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www.ntjob.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硕士研究生,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10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资格初审: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1日16:00。
4.陈述申辩:2021年10月22日09:00~16:00。
5.缴费确认: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资格复审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复审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5.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和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试讲分数高者在前。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由南通开放大学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和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签订《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3),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八、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3-83548803、83548804
联系人:陆老师、包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13-85098832;学校纪委办公室0513-8355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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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1年秋季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南通开放大学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