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数量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21日至2003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共招聘2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邢台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市林业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2日(9:00-12:00,13:30-17:30)
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一楼102房间,具体地址: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188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招聘。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林业局人事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为主,一张卷,满分100分,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50%+面试×50%。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邢台市林业局网站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基本工资2300元/月,按照规定,市林业局负责为队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单位部分,个人保险部分从队员工资中扣除。
(八)有关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做好防控工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邢台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12510,0319-2253314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22662
附件1: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
邢台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13日
2021年河北省邢台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