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邳州市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防大队警务辅助工作岗位40人,由巡防大队统一安排,从事邳州市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1983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复员军人将优先招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在职警辅;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警辅被录用后与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邳州公安局工作,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奖,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另加大病保险),统一配发服装。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青年路人民公园东200米老公安局西楼巡防大队二楼办公室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2、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自备运动鞋、服装。
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聘为邳州市公安局巡防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由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谭警官 13905223559,丁警官 15252240599
0516-86334831、0516-8633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