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为加强邳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园工作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园长1名
副园长2名
幼儿专任教师10名
保育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普通话标准,品行端正,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5、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二)幼儿专任教师
1、满足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幼儿保育员
1、满足基本条件要求;
2、保育员: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保健方面专业知识与技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按规定不宜从教者。
三、报名方法、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②填写《报名登记表》;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出具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或三楼D301办公室(徐州企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电话:18136032332、19951834442
四、招聘程序
(一)初试与复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由评委老师现场考评。
1、初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2、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复试。
3、复试内容:现场模拟说课。
4、初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初试占40%,复试占60%),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考察
考察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违报名条件中禁止性条款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高新区实验幼儿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五、聘用及待遇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聘用制。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实行一年一聘,聘用合同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签订(聘用人员应遵循合同相关服务期的约定)。
(二)工资待遇
1、人员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岗位类别及学历资质聘任人员工资为1500—4000元/月,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
2、试用期内工资:园长3000元/月,副园长2500元/月,幼教专任老师2000元/月,保育员1500元/月;期满通过考核的,录用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园长4000元/月,副园长3000元/月,幼教专任老师2500元/月,保育员1700元/月,年终考核有绩效奖,工作年满一年涨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