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职工作人员约3名,上班地点:翁源县应急管理局(龙仙镇朝阳路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因工作特殊性,该岗位适合在县城或县城周边居住,且十五分钟内可到达翁源县应急管理局的男性;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18至4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六)热爱森林火灾救援、防汛、救灾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七)身高165厘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的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八)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驾驶证B1牌以上含B1牌)、机械维修、体育特长等技术专长、具有森林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应急队伍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22日-11月15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翁源县朝阳路1号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联系电话:13642560939联系人:肖生。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项目:6000米越野跑、俯卧撑、引体向上等3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负重跑占60%、俯卧撑占20%、引体向上20%。以上每项测试必须合格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面试。
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则按照比例递减招聘计划岗位。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由翁源县应急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时间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必须服务满一年。
2.合同期间翁源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同期满后考核通过者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时间
通过试用期综合考核合格后,由翁源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采取不定时工作轮休制。
(二)工作职责
1.学习森林火灾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参与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救灾、民政救灾、维稳等其它工作。
六、待遇保障
(一)基本工资标准每人每月3700元(含五险);
(二)享受出警补贴(100-200元/次);
(三)值班期间提供工作餐;
(四)单位为队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照劳动法规定享有休假的相关权利。
(六)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现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