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气候研究岗1名(专业技术十一级)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选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1月5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气象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本人承诺”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pdf版;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zqxrenshi@weather.sz.gov.cn,报名邮件主题为“观象台选聘+应聘人姓名”,《报名表》以“观象台选聘+应聘人姓名”命名。
4.咨询电话:(0755)82511569。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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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2021年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2021年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