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秀屿区旅游事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性别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熟悉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打字和EXCEL、WORD等现代办公软件,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法:网上(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秀屿区旅游事业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xyly9866@163.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姓名)。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秀屿区旅游事业局办公室(秀屿区政府财政楼228室)进行现场审查;(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4.面试:审查合格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4-5851899。
邮箱:xyly9866@163.com。
莆田市秀屿区旅游事业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