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海上执法工作需要,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船艇职务船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称和招聘对象
水手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㈠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廉洁奉公;且无犯罪记录,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有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者等不予应聘。
2.应聘船员应常住地在秀屿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男性,能适应海上及船上工作生活环境,具有熟练的岗位操作技能。年龄要求以招聘文件公告发文时间为基准日。
3、持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等级的有效船员职务资格证书。
㈡岗位条件
水手:持有渔业船舶普通职务船员证书或沿海航区海船水手技工,具备船上甲板水手岗位的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㈠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3日18时止
㈡报名地点: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㈢联系方式:许袍 电话:5886989
传真:0594-5857016
㈣报名方式
应聘者到上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真实、准确填写《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船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核测评
考核采取岗位技能考核、资格证书审核相结合形式进行。即考核海上岗位实练技能情况,审核应聘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报名资料信息、船员职务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料。
五、聘 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对考核通过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体检科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所附《渔业船员健康标准》执行船员的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招聘该报考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给予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聘用人员的工作待遇
1.聘用人员属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工资待遇。工资:水手3700元。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聘用工资总额的80%发放。聘用人员“五险一金”按秀屿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7号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