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房产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思想政治素质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
(二)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在22至35周岁。
2.拥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为土建类或统计学类。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责任事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后,发送至fcgjghq@163.com。联系电话:0770–2818208。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
2.审查要求: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安排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
2.面试方式:应聘者陈述个人经历,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考评。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聘任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招聘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招聘单位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月工资362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间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经考核优秀的,将适当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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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