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65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7日期间出生)。
7、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除附件1中对户籍有特殊限制外,其余限江阴市户籍。
10、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9月6日9:00—9月7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9月6日9:00—9月7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二)报考缴费
考生最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00起。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
除65岗位不设合格分数线外,其他岗位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如党员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从2018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比例为1: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指导标准实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3。
本次考试由江阴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0-86711112。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江阴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