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是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保障、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指导协调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文字工作能力。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有意报考者请登录“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bxzfw.gov.cn/col/col606/index.html” -“中心公告”栏-“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或“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index.html”-“事业招考”栏-“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下载并填好《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于2018年9月9日前发送至nbssgbrs@sina.com电子邮箱,同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且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未上传电子照片及逾期报名的,均按未报名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与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笔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15日08:00-08:5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54会议室。
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上午08:50,未在截止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告知,并在现场等待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09:00—10:00,笔试考场地点现场通知考生。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对象现场公布。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3、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笔试成绩和面试对象公布后,具体时间现场通知面试对象。
面试考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51会议室。
面试主要是通过现场解说、提问解答等方式对面试对象的仪容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审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四)体检与档案审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验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因体检或档案审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与档案审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col/col606/index.html“中心公告”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87187652;监督电话:87187166。
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