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服从单位的工作分配。
2.有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使用。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到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九楼)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联系人:吴女士电话:82729903邮箱:2734664246@qq.com。
(二)工作人员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