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业务工作人员3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1700元/月,单位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属于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2001年10月31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类、工程类专业;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excel、office等办公软件;
(3)党员,退役军人并有意愿服务满一年以上优先录取。
6.能够遵守本单位管理规章和保密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那坡县水利局办公室(那坡县城厢镇百马路68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个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红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面试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那坡县水利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2.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3.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水利局,0776—6822172
那坡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