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行政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能独立进行公文写作。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待遇及其他
1.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邮箱:xnqwxcb3290312@163.com。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报名后我部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0771-3290312,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