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四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师岗14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择业期间无社保缴费记录);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办理派遣手续的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已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21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八)2021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2021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不满18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应聘;
(九)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附件1查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若有疑问,请报考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381167244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二)简历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beijing4es@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8:00至17:00,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逾期无效。
应届毕业生材料:
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③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④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⑤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⑧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⑨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留学生材料:
①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②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③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④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⑤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
⑥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⑧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⑨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报名表命名格式为“报名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与材料压缩包一同发送至beijing4es@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文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示例:202101-中学语文-2021年毕业-张某-硕士,报名表命名示例:报名表-202101-中学语文-2021年毕业-张某-硕士。
(三)资格审核
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为配合北京市疫情防控,面试环节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包含试讲(说课)及答辩两个环节,依据量化评价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线上)通知将和资格审核通知一同发送。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承办校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附件: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