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西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889号),为桑壁镇卫生院招聘2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该卫生院编制管理,仍在现所在村卫生室开展服务。招聘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永和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有中医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退休年龄15年以上,即男性须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8:00至2021年11月29日18:00
报名地点: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府西街11号院东楼二层)。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学历证书,所在村“两委”及桑壁镇卫生院证明,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由报考人员填写《永和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场报名者需佩戴口罩。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制笔试准考证,并及时通知考生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及卫生健康法律、政策知识。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永和人民县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公示,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及所对应的村卫生室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第一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永和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方案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制定,报永和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形成聘用报告报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乡镇卫生院法人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纳入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本人仍需在村医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调,主要负责所在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事管理事项由永和县医疗集团负责。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且记入诚信档案。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乡招村用”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7523520;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7-7522277。
点击下载>>>永和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